颈椎护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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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3/10/23 21:55:00
<老有所依,老有所养,年迈时有儿女陪伴,家人团聚,共享天伦之乐,这是每一位老人所期盼的。可今年六十多岁的老梁却一纸诉状把女儿小娟告上了法院。(网络图片)

原来,老梁与女儿小娟因赡养问题起了争执,双方协商不下之后无奈对簿公堂。原告老梁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小娟支付年至年的赡养费元,同时自年3月起每月支付赡养费元给原告,负担原告今后的医疗费用开支,并承担聘请护理工护理照料原告或承担原告到养老院的费用开支。被告小娟却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承担那么高的赡养费和其他开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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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陈燕法官接到该案件后格外重视。六十多岁的老人本应坐享天伦之乐、过着幸福安定的晚年生活,为何会起诉自己的女儿?为了了解具体案情,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老梁的女儿小娟。

面对法官,小娟开始情绪激动,她认为原告所说的不符合事实。她告诉法官:原告老梁每月最少有多元的退休金,这已高于玉林市平均工资收入,且也有职工医保,大大分担了原告的医疗费用支出,而原告所说的颈椎、腰椎、高血压病也其未达到重疾或不能自理程度,最重要的是老梁经常会因为赡养问题与其发生争执,而且有时老梁的做法影响了小娟的工作甚至生活。

见此情况,陈法官安抚了情绪激动的小娟。通过谈话,法官得知这对父女积怨已久,想要调和双方的矛盾,并不是件容易的事,于是决定从原告女儿小娟的身上找到案件处理的突破口。她耐心开导小娟,希望小娟能明白父母有抚养儿女长大的义务,而当他们年老时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,该义务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定义务。而且其尽心赡养好父母,也是在给其女儿树立好榜样。希望小娟能切实担负起赡养老人的义务,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后悔莫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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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用心、用情、用理劝说,当事人吐露心声

经过法官用心、用情、用理的劝说,小娟也渐渐吐露心声,她愿意支付赡养费给父亲,只是由于自己是父母独生女,母亲与父亲离婚后一直跟随自己生活,现在既要赡养父母,也要抚养自己的女儿,经济负担很重,每个月只能负担元的赡养费给父亲。

后法官经调查核实,小娟所说情况基本属实。原告老梁也确实患有高血压、腰椎、颈椎有病变,其现在每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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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尽可能消除父女间的隔阂,法官也积极开导老梁,希望他能多理解女儿,减少女儿的负担。但老梁对每个月支付元赡养费的要求一直不肯松口。法官经过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,最终依法作出判决,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元。

在判决后,为了让老人老有所养,老有所依落到实处,法官希望被告小娟在每月支付赡养费的同时,也能尽量抽空多看望原告,做好物质上、精神上的双重赡养。

法官说法

该案原告现已年老,无劳动能力,身患疾病,其中高血压属于长期慢性病,需要长期服药控制,虽然其每月有稳定的生活来源,但不能因此排除被告对原告的赡养义务。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,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。同时,原告需被告赡养扶助,应当以原告能够维系正常合理的生活水平为准,具体数额因综合考虑原告的年龄、健康状况以及同等年龄人群基本生活需求等因素确定,故法院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元。

文字:刘国庆

原标题:《家事审判特辑(五)|判决支付赡养费,让老人老有所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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